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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用意在於引進企業經營管理能量,改善公共服務品質、減輕政府財政負擔、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及提振經濟景氣。本府本著為市民謀利之宗旨,透過此公私協力方式提供民眾更佳的公共服務,已成功推展多項民間參與公共服務建設,如已完成簽約刻正進行之案件,包含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案、桃園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營運案、蘆竹羽球館案、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委託投資開發案及桃園市生質能中心案等。

本府列管已完成簽約之促參案件計有環境保護局主辦之「桃園市生質能中心興建、營運及移轉(BOT)案」及交通局主辦之「桃園市桃園捷運A8(長庚醫院站)轉運站興建營運移轉案」等32件,歷年累計民間投資金額約為新臺幣532億4,359萬餘元。桃園於升格直轄市後,期許未來公共服務建設能與民眾生活相關之社福、交通、環保、觀光、水利建設相結合,在有效發掘民間產業商機的同時,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效能,締造政府、企業與民眾「三贏」而共利、共榮的局面,進而打造桃園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之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