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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112年06月20日台財促字第11225515650號令

  • 發布單位:財政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財政局

財政部112年6月20日台財促字第11225515650號令,行政院、立法院、司法院、考試院及監察院,就其所辦理之公共建設,得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所稱主辦機關,適用該法及其相關規定。